肺功能检查科普
内二科紧紧围绕“转、树、作、抓”活动方案,医院高质量发展,医院医疗诊疗服务水平,提高医务人员对肺功能检测的认识和理解,紧跟疾病诊疗技术规范、诊疗指南,确保诊疗技术准确精细,特于年3月31日下午15点医院行政楼6楼学术厅,开展肺功能检测及临床应用专题培训会,本次授医院呼吸内科-高培惠主任医师讲课。
01
肺功能检查的目的
1.早期检测出肺、呼吸道病变;
2.鉴别呼吸困难的原因,判断气道受损的类型,观察疗效等;
3.评估外科手术耐受力及术后发生并发症的可能性;
4.慢性支气管肺病干预治疗后的疗效判断;
5.健康体检、劳动强度和耐受力的评估。
02
肺功能仪监测对象
1.反复咳嗽或伴有喘息;
2.咳嗽持续2-3周以上,抗生素治疗无效;
3.反复“感冒”发展到下呼吸道,持续10天以上;
4.哮喘患儿病情评估;
5.幼儿急性支气管炎、肺炎与哮喘早期的鉴别;
6.反复上呼吸道感染者——观察肺功能是否有损伤;
7.有吸烟史及长期咳嗽——看小气道功能是否改变;
8.季节性咳喘发作——看是否患有哮喘;
9.慢性支气管炎定期复查——监测病情发展;
10.胸片异常——判断肺功能损害程度。
03
肺功能检查的禁忌症
1.气胸及气胸愈合后1月内患者,严重肺大泡者,严重低氧血症及严重呼吸衰竭患者;
2.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、近期有心梗患者,严重心功能不全患者,严重高血压及高血压危象患者,严重的胸腹主动脉瘤患者;
3.消化道出血活动期患者,插胃管患者;
4.气管切开患者;
5.二周内咯血患者;
6.肺功能检测当天,内窥镜检查及活检后患者;
7.开放性肺结核、慢性肝炎活动期患者以及所有传染病患者;
8.高热患者,剧咳患者;
9.胸廓、脊柱畸形伴习惯性流产孕妇;
10.体弱无力或重症肌无力患者;
11.无法配合者:如偏瘫、面瘫、脑血管意外、脑瘫、以及严重智障患者、失聪患者。
人体的呼吸功能有强大的代偿能力,在疾病早期往往没有显著的临床不适症状,且大多数疾病发展缓慢,人体能逐渐适应并耐受,甚至还有人以为只是人体衰老的自然现象,因而不易引起患者重视。
然而,当人体出现明显呼吸症状时,此时的肺功能可能已经下降很多并且有可能已经不可逆。
因此,早期进行肺功能检查十分必要。特别是存在有反复喘息、慢性咳嗽以及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难或者胸闷的儿童,更应进行相关肺功能检查、明确病因。
-END-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