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分类
DIC本身是一种临床综合征,引起DIC的病因又涉及很多种疾病,根据病因对DIC进行分类比较简单明了,并能满足如下需要:第一,基于科学研究的需要。尽管DIC的病因很多,但脓毒症、肿瘤、创伤和产科四大病因占据了临床DIC病例的绝大多数。尽管不同的病因引起的DIC具有共同的病理生理过程,但是在凝血与纤溶系统的功能障碍中各有不同的侧重点,这也导致科学研究中常把这四大病因的DIC单独进行研究和文献交流。第二,基于临床救治的需要。正因为不同病因诱导的DIC的病理生理过程各有特点,而DIC首要的治疗策略即在于原发病的控制,所以将DIC按病因分类更利于临床针对不同的DIC类型进行个体化的治疗,提高DIC的救治效率。
为此,根据DIC的常见病因构成比,可将DIC分为脓毒症性DIC(sepsis-inducedDIC),肿瘤性DIC(cancer-relatedDIC),创伤性DIC(traumatic-inducedDIC),产科DIC(obstetrics-relatedDIC)和其他疾病导致的DIC。其他疾病导致的DIC又包括中毒性DIC、热射病性DIC(heatstroke-relatedDIC)、医源性DIC、放射性DIC、遗传性DIC和血管瘤性DIC等。
二、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分型
(一)按DIC发生的代偿能力分型
DIC的发展是凝血与抗凝系统平衡的破坏,一方面是凝血因子和血小板的持续消耗,一方面是肝脏合成凝血因子和骨髓产生血小板补充消耗。根据凝血因子和血小板的代偿状况可将DIC分为代偿型(非显性)与失代偿型(显性)。这种分类方法便于临床区别DIC的严重程度,也是年ISTH国际DIC诊断标准推荐的分类法。
1.代偿型(中科品牌影响力企业中科健康中国重要影响力人物
推荐文章
热点文章